关于开展软件企业评估复审工作的通知

2018-02-27 00:55:36 665 Admin

各有关企业: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[2011]4号),依据《青岛市软件企业评估管理规范DB3702/FW JXW 0022014》规范并加强软件企业评估管理工作,提升企业申报质量和效率。自201811日起,软件企业复审实行网上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软件企业年审工作事项调整

2018年起“软件企业年审”不再采取年度审核制度,将采用按证书有效期到期复审的方法,现将原“软件企业年审”事项调整如下:

(一)上年度年审通过的企业:自2018122日至2018430日提交复审材料。复审合格企业将在20181月至4月期间分批公示并换发新《软件企业证书》;

(二)2017年度首次评估的软件企业(评估时间在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的软件企业):按证书有效期参加复审。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当月或上月1-15日参加软件企业复审,复审合格者换发新《软件企业证书》;

(三)特别注意事项:享受企业所得税退税或急需证书的企业需提前打算,以免耽误用证。

二、软件企业复审评估流程(节假日不顺延)

(一)网上申请

(二)网上审核:对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,反馈整改意见并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;对不符合评估条件的,不予受理;对材料齐全、符合评估条件的,予以通过。审核通过的,平台联系人将收到短信通知;

(三)现场评估:对通过网上审核的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抽查(抽查软件收入、人员比例等事项)。


选择样式

选择布局
选择颜色
选择背景
选择背景